各涉棉企业:
为解决储备棉竞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,我公司与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多次协商,并得到对方大力支持,同意增加中储棉总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月购买量。但根据国税局有关规定,每月购买增量发票时,须执行以下程序:
第一,每月报税完毕后可开具正常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张,报税日期为每月8号左右。
第二,正常购买的发票全部开具后,方可申请增购发票。
第三,税务局接到我公司申请后,派专人到实地调查。
第四,根据调查结果,国税局开具同意增购发票通知书,于每月15日左右通知我公司在核定的范围内购买发票,数量约600张。
第五,每次购买发票数量为75张,全部开具后方可继续购买。
第六,若当月实际购买的发票数量小于税务局批准的数量,则会影响我公司下月发票的增购申请。
为保证储备棉的及时结算,我公司派专人与税务局保持联系,尽可能满足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求,加快储备棉结算进度,但也同时需要广大客户的积极配合与支持。
诚谢广大客户对中储棉总公司工作的支持与理解!
特此公告。
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
2009年7月1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