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示
根据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储备棉代储备用仓库选用标准及程序,经初审及实地考察,现将拟选用的第一批储备棉代储备用仓库公示如下:
1、 河北沧州市棉麻东光经营储备库
2、 河北石家庄第一棉麻总公司辛集仓库
3、 湖北银都仓储公司
4、 湖北荆州荆储棉业公司
5、 湖南省棉麻总公司六九0一仓库
公示时间为2008年11月4日,公示期间,对公示仓库如有异议,请通过来电、来信(传真)形式,署名对公示库点安全条件、管理水平、资产状况等方面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反映。联系电话:(010)58519362,传真:(010)58519394,联系人:肖宏。
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三日
|